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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武汉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创新成果)
评审活动的通知
江岸区辖区内各中小企业:
根据武汉中小企业协会、武汉企业名优专特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武汉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创新成果)评审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组织开展2020年武汉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创新成果)评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报名对象
1.在江岸区辖区内注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团队,持续创新能力强,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前景和成长性,有核心竞争力和创新点的中小型企业。
2.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过三年有效期的“专精特新”企业。
(二)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参加:
1.在江岸区辖区内注册,并经营两年以上的中小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2.财务管理规范、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3.主导产品(技术)进入市场运营一年以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
4. 生产经营情况良好,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70%。
二、报名方式
采取部门(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报名方式。
(一)部门(单位)推荐
申报企业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盖企业公章,送交江岸区科经局企业发展科,电子档提交邮箱896339250@qq.com。
(二)个人自荐
个人自荐直接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份)盖企业公章,寄送江岸区江汉路116号308室,电子档提交邮箱whzx116@163.com。
电子文档格式及内容应与上报的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三、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1.武汉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创新成果)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附件1)
2.武汉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创新成果)申请报告(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
3.申请表里涉及到资质、荣誉等证明材料。(附件3)
4.自评分表(附件4)
资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
四、奖项设立
1.“专精特新”企业
2.优秀创新成果
五、工作流程
1.资格审查(10月22日):
对企业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名条件且材料完备的,进入评审。
2.专家评审(10月30日):
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评审评分,对综合评分较高的企业认定为“专精特新”企业,对产品(技术)创新性强的授予“优秀创新成果”称号。
3.编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创新成果集》。
4.发布结果及表彰宣传。
六、服务和管理
1.优先推荐享受国家、省市相关专项资金扶持政策以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
2.优先推荐金融、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在改制上市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支持。
3.优先推荐参加市经信局组织的企业家高级培训班。
4.开展跟踪服务,依托武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帮助企业解决在产学研合作、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诊断、人才培育、市场开拓、品牌建设等方面的个性化诉求。
5.与省市主流媒体合作,对获评企业进行推介和宣传。
6.对获评中小企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联系人:郑诗瑶 联系电话:85320153
附件:关于开展2020年武汉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创新成果)申报材料
江岸区科经局
2020年9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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