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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0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辖区内各相关企业:
根据《市经信局关于推荐2020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申报材料
符合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条件的服务机构、科研院所和企业均可自愿申报(已被认定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服务主体不能申报)。
符合省级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的市级示范基地可自愿申报(已被认定为省级示范基地的不能申报)。
各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级示范基地申报主体须严格按通知要求提交真实、完整、规范的申报材料和申请报告。(见附件)
二、审核推荐
区科经局择优推荐示范平台、示范基地各1家上报市经信局。市经信局将组织专家评审和公示,择优向省经信厅推荐。
请各申报企业于9月21日(星期一)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区科经局企业发展科,全部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邮箱896339250@qq.com。
联系人及电话:郑诗瑶 85320155
附件:
1.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条件
2.被推荐为示范平台、示范基地的单位需提交材料清单
3.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
4.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
江岸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0年9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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