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科发〔2020〕83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5〕68号,以下简称《方案》),促进我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切实提高科技资源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服务,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决定联合开展2020年度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以下简称“评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四、评价考核实施
(一)考核方法
评价考核委托省科技信息研究所承担,具体任务为:按评价考核内容对管理单位报送的考核申报书、自评报告等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评审专家对各单位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情况进行审核;根据需要组织现场核查。
(二)考核结果及运用
1. 评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确定考核结果并在省科技厅网站予以公布。
2. 对评价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单位在申报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科技创新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技人才培养引进等方面优先予以支持;对评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采取在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时限制新购置科研仪器,无偿划拨闲置浪费严重的科研仪器等措施予以约束。
3. 评价考核结果作为科技创新平台(基地)验收、评估、后补助支持的重要依据。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本次评价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各单位须指定一名熟悉本单位科研设施和仪器资源相关情况的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并于2020年9月22日前将联络员信息表(附件4)报送至省科技信息研究所(联系人:鞠邦青,邮箱:58231001@qq.com,电话:0731-84586771)。
(三)各单位于2020年10月22日前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再进入“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填报《2020年度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申报书》,并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报书(一式三份)于10月30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
(四)各单位要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对发现数据造假的单位,评价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联系人:鞠邦青 0731-84586771
2. 省科学技术厅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张 登 0731-88988716
3. 省财政厅科教处
联系人:何阳之 0731-85165759
4. 省教育厅科技处
联系人:郭龙涛 0731-84729829
5. 书面材料受理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一楼大厅102室,邮编:410013。
联系电话:0731-88988730,88988732
附件:1. 评价考核自评报告(提纲)
2. 评价考核单位名单
3. 评价考核指标体系
4. 法人单位联络员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