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武汉市2020年制造业创新中心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9-10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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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积极兑现市级配套政策承诺,现就武汉市2020年制造业创新中心专项资金申请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申报条件

1、企业为在武汉依法注册和核算,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

2、2017年、2018年获批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二、支持标准

本次资金申请对2017年、2018年获批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截止2020年9月30日已签订合同,但未获得市级专项资金补贴的项目设备(不含纯软件)投资情况进行审核,项目投资额以同时满足“签订合同、已开具部分发票、已付部分款、设备已办理验收手续”为确认条件,本次申报项目投资额按合同中已到位设备的数量的不含税金额进行确认,并按30%给予补贴。

三、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各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模版见附件),于9月30日前将纸质版(胶装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和电子版(纸质原件扫描单独PDF文件)报送至市经信局科学技术与人工智能处。

2、第三方审计。通过审查的申报项目,由第三方审计机构独立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3、提出资金安排。我局将根据专项审计报告,会商市财政局,最终提出资金安排。

附:《武汉市2020年制造业创新中心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模版)》

 

(联系人:万纤  联系电话:85316957)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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